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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解除取保候审几天答复

日期:09-23 09:49

   一、申请解除取保候审几天答复

  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、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。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,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;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,应当告知申请人,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。

  二、取保候审保证金要多少

  缴纳保证金,不能说是以金钱换取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人身自由,而是要求其以金钱作为担保,防止其逃避侦查、起诉和审判,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配合相关机关的工作正常到案,则返还保证金,故由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、案件的性质、情节、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、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,确定保证金的金额大小。

  三、取保候审到期后案子一年必须结案吗

  取保候审期限到期后一年内案子是否结案,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定。取保候审属于强制措施,与案件是否了结并无关系。

  结案的条件:

  1、案件事实清楚;

  2、证据确实充分;

  3、案件定性准确;

  4、法律手续完备

  移送审查起诉的条件是:

  (1)犯罪事实和情节清楚;

  (2)证据确实、充分;

  (3)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;

  (4)各种法律手续完备。

  移送审查不起诉的条件是:

  (1)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;

  (2)犯罪情节轻微,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。

  撤销案件的条件是:

  犯罪嫌疑人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。在侦查过程中,发现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,不应当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,应当侦查终结,撤销案件:

  (1)情节显著轻微、危害不大,不认为是犯罪的;

  (2)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;

  (3)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;

  (4)依照刑法规定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;

  (5)犯罪嫌疑人死亡的;

  (6)其他法律、法令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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