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汉律师
权威律师 快速咨询 全程保密 省心省力

wz当前位置: 武汉律师 > 离婚财产

离婚财产

离婚财产

现在对于离婚的情况有许多,大多数因为感情破裂,有一方出轨了而离婚的。对于一方出轨离婚财产该怎么分割呢?我国婚姻法对于出现这样的事情有些什么说明呢?

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,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不论其对财产收益贡献的大小,夫妻双方均有平等的占有、使用、收益、处分的权利。在夫妻离婚时,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,但这绝不意味着平均分配。

下载 (1)

一方出轨,离婚财产的分割应遵循的规定:

1、双方协商决定。

依《婚姻法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“离婚时,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”,也就是说,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,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,不能由一方决定。

2、男女平等。

依《婚姻法》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“男女平等”的原则,不能歧视妇女,不能认为妇女挣的少,就应少分,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,应尊重妇女的权利,保护妇女权利。

3、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。

依《婚姻法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,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,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。

4、给予补偿的原则。

依《婚姻法》第四十条的规定“一方因抚育子女、照料老人、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,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,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。”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,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,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,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,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,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。

5、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。

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,有下列情形之一,导致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:

(一)重婚的;

(二)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;

(三)实施家庭暴力的;

(四)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的。

根据上述规定,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损害赔偿制度,因为一方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导致离婚的,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。


律师介绍
律师介绍
成华,男,北京盈科(武汉)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、执业专利代理师,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,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、武汉市司法局律师调解员。2015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,执业以来,办理过大量的经济纠纷、经济犯罪、知识产权纠纷、企业法律风险防控、合同纠纷、债权债务纠纷等。有专门的处理各类法律事务的律师团队,以办案认真谨慎、尽职负责而获当事人普遍肯定。专业领域:经济纠纷、经济犯罪、知识产权纠纷、各类合同纠纷、企业法律顾问、刑事辩护、离婚诉讼、交通事故、行政诉讼等。欢迎咨询法律问题,法律咨询电话:18071540951。提示:若开庭期间不便接电话请加微信,忙完了会马上提供法律咨询,微信号与手机号同号。
立即咨询

细分领域

相关法制资讯

    未能查询到您想要的文章

TOP
no cache
Processed in 0.272834 Second.